近年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为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目前,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补贴区域已由6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均可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19年,中央财政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支持地方自主选择2个品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20年,进一步将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份(含兵团),补贴品种由2个增加至3个。您提出的“建立健全蔬菜农业保险制度相关政策”等相关建议,地方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纳入保险补贴试点范畴。
二是强化银行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业务规模稳步扩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双控”业务规模确认,降低担保费率至0.8%以下,脱贫地区为0.5%以下,有效缓解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2002年起中央财政针对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了小额贷款贴息政策(2015年起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近年来,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突出政策导向、鼓励业务拓展、弱化盈利考核,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政策功能。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4224亿元、担保户数27.4万户,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占比97.6%。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2019年和2020年,中央财政鼓励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将试点城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作为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您提出的给予规模种植户银行信贷等政策支持的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体现,符合条件的种植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范围,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继续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政策,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股权投资进度,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